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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盐城市教育局《2019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1.入学对象: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内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内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根据上级文件,我校施教区范围为:通榆河以西、海洋路以北、串场河以东、青年路以南。
(一)按引导现场领取《入学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好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所列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留校):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与适龄儿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户主、儿童及其父母)。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婴儿出生证明。
(5)学前教育证明。
特别说明:
适龄儿童户口、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前。
关于复印件的特别提醒:
咨询电话:0515-68559113 0515-68559129
编辑:周莹莹 审核: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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