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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新河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通告

     盐城房产网    本地新闻    来源:新河实验学校    20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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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新河实验小学2019年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盐城市教育局《2019年盐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今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一、2019年本校入学对象和施教区范围

1.入学对象: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具有本施教区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内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施教区内合法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

2.根据上级文件,我校施教区范围为:通榆河以西、海洋路以北、串场河以东、青年路以南。

二、招生时间、地点


7月26日—28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登记地点:盐城市新河实验小学河清楼一楼


三、招生所需材料

(一)按引导现场领取《入学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好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所列的原件和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留校):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

(2)与适龄儿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户主、儿童及其父母)。

(3)父母双方身份证。

(4)婴儿出生证明。

(5)学前教育证明。

特别说明:

适龄儿童户口、房屋所有权证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前。

关于复印件的特别提醒:

(1)家庭户口本(父母和孩子的户口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本户口本上的相关页编号须一致、户号清晰,信息必须真实);

(2)合法固定住所产权证(或宅基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号码页、户主页及“附记”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购房合同需复印封面、购房者信息、房屋地址、交房日期和有公章的一页;

(3)婴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四、招生办法说明


1.请家长务必带好招生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好信息登记表。

2.家长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件一经发证机构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入学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15-68559113     0515-68559129

编辑:周莹莹 审核:陈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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