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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洋第二实验学校招生公告

     盐城房产网    本地新闻    来源:盐城市新洋第二实验学校    2019-07-21

盐城市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我校施教区内常住户口,且年满6周岁(2013831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

2.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

3.施教区范围为:(1)东至通榆河,南至新洋路,西至串场河,北至新洋经济区北界;(2)原圩洋实验学校施教区内通榆河东区域的头灶村1—6组;(3)袁河村在袁河实验学校和新洋第二实验学校之间区域实行施教区双选;(4)在新洋路以北的袁庄村和圩洋村在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和新洋实验学校之间双选;(5)双选区域过渡期为五年(2016年起),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注: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前。

二、登记须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5日(上午8:00—11:00 ,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一(1)(2)班教室。

3.登记办法

凡符合我校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逾期责任自负)带孩子到我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幼儿园毕业证书、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我校报名登记(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并持其房产证的需要提供市房产局出具的父母及儿童本人的无房证明)。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原件经上级部门审核后退还。

不完全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登记地点为:盐城市开放大道北路88号王港小学内。

、咨询电话

     老师      18252220192 

 

                              盐城市新洋第二实验学校

                              0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盐城市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市、区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我校施教区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

2.法定监护人户籍、住宅性质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相符。

3.施教区范围为:(1)东至通榆河,南至新洋路,西至串场河,北至新洋经济区北界;(2)原圩洋实验学校施教区内通榆河东区域的头灶村1—6组;(3)原新兴镇(不包括原永丰镇和古河村)界内;(4)袁河村在袁河实验学校和新洋第二实验学校之间区域实行施教区双选;(5)在新洋路以北的袁庄村和圩洋村在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和新洋实验学校之间双选;(6)双选区域过渡期为五年(2016年起),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

注:有效证件认定的截止日为2019731日前。

二、登记须知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日—8月2日(上午8:0011:00 , 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新洋第二实验学校小学部一(1)(2)班教室。

3.登记办法

凡符合我校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逾期责任自负)带孩子到我校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到我校报名登记(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并持其房产证的需要提供市房产局出具的父母及儿童少年本人的无房证明)。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原件经上级部门审核后退还。 

三、咨询电话

老师 13401770407    袁老师 15396881118  

                  

                                   盐城市新洋第二实验学校

                              0一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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