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
自2026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住房公积金有关使用政策。
在盐城市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缴存人购买盐城市域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住房信贷政策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15%;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自2026年1月17日起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至30%。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2026年1月起执行新利率,首套5年以下(含5年)2.1%、5年以上2.6%,二套5年以下(含5年)2.525%、5年以上3.075%。